国新出发电〔202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
为强化印刷复制质量监管责任,确保“十五五”时期图书质量管理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国家新闻出版署决定开展2026年印刷复制质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3·15”印刷复制质检活动。重点对2024—2026年印制的主题出版产品印刷复制质量进行抽检,同时兼顾网络畅销书、超低折扣图书以及社会关注、印刷复制质量安全风险较高的出版产品,做好印制质量安全风险动态监测,及时稳妥处置重大质量问题。
(二)重点出版产品印制质量保障提升行动。对印制过程中的部分主题出版重点出版物、中小学重点教材进行现场检测,帮助印刷企业及时排查发现印制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堵塞生产和管理漏洞,提供有针对性的质量提升方案。
(三)中小学重点教材印制和环保质量检查。对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中小学1—9年级国家统编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教材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等重点教材印制和环保质量进行抽检,同时兼顾其他品种教材。
(四)文创类印刷产品印制质量专项抽检。对市场热销特别是青少年群体关注的文创类印刷产品的印制质量进行抽检,督促印刷企业严格质量管控,以提升印刷复制质量为抓手助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安排
2026年印刷复制质检工作于3月15日启动,质量管理工作贯穿全年。
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统一安排和监督指导,组织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开展工作督导、质量抽检、风险监测、帮扶提升和专题培训,采取“即抽、即检、即交办、即处置”的工作方式,及时将印刷复制质量问题交办相关出版主管部门或主管主办单位核查处置。
各地区出版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印刷复制质检工作的组织实施,对发现存在严重印刷复制质量问题的,依法依规查处相关责任单位。认真落实国家新闻出版署交办的核查处置任务,并及时报送处置结果。
三、工作要求
各地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抓好落实。要做好工作总结,梳理相关工作亮点、经验、问题和建议,并于11月5日前将质检结果和总结材料报送国家新闻出版署。
国家新闻出版署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