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02 字体 [ ]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近日印发《北京市优秀古籍整理及数字化出版扶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将对符合评审要求的优秀古籍整理出版项目及古籍数字化出版项目分别提供最高80万元和60万元的资金扶持。

《办法》要求,扶持项目应在古籍整理方法上有所创新、成果上有所突破,推动古籍资源数字化出版、融合出版,支持新技术在古籍领域的应用,鼓励古籍智能化开发与出版实践。

《办法》明确,优秀古籍整理出版项目扶持范围包括对书写或刻印于1912年以前的中国古籍文献进行整理的出版物,以及原著成书(或成稿)于1949年10月1日以前,具有鲜明地域特征的北京地方历史文献出版物。整理方式主要包括点校、注释、今译、影印、汇编、索引、书目等。优秀古籍整理出版项目出版载体为图书。单个优秀古籍整理出版项目扶持资金原则上不高于80万元。

古籍数字化出版项目扶持范围包括对书写或刻印于1912年以前的中国古籍文献及其整理作品、原著成书(或成稿)于1949年10月1日以前的北京历史文献(包括图书、音像等形式),进行影像数字化、文本数字化、知识结构化、应用智能化的古籍融合出版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库、数据平台等。古籍数字化出版项目载体形式包括音像、电子、网络出版物和数字出版平台。单个古籍数字化出版项目扶持资金原则上不高于60万元。

《办法》有效期三年,北京市新闻出版局每年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工作。

作者:商小舟 李婧璇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发布时间: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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