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宣传部近日印发《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的十二条措施》,为全省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规划了清晰的路线图。
近年来,福建在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域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探索。2025年前三季度,全省文化新业态规上企业实现营收超1807亿元,增速达22.1%。
“此次推出12条措施,旨在进一步强化数字技术对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赋能作用,完善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机制,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培育文化旅游支柱产业。”福建省委宣传部文化产业处负责人介绍,《措施》立足“数字福建”优势,从加快“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大力支持文化科技创新、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培优扶强经营主体、积极发展数字文化贸易等五个方面推出12条措施,并给予真金白银的支持。
着眼于产业的集聚发展,《措施》提出选取产业基础较好的县(市、区),选派文化和科技等领域专家“组团式”挂钩服务县域重点文化产业链,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发展。
《措施》强调要加快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应用,支持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推进福州、厦门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一方面大力培育数字电影、网络视听、游戏动漫等数字文化新场景;另一方面,加快新闻出版、印刷发行等传统业态的数字化转型,推动实体书店升级为“城市会客厅”,并完善数字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福建拥有丰富的优秀传统文化,《措施》提出支持利用数字化手段提升其传承保护与转化发展水平。通过打造文旅演艺精品和运用5G、VR、AI等技术推出云展览和沉浸式体验空间,培育数字文化消费新场景。
加强对外交流,《措施》支持举办高水平文化活动,持续深化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合作。同时,积极鼓励文化企业走出去,加强网络文学、影视出版等领域的国际传播推广,对入选国家文化出口重点名录的企业和项目给予相应奖励扶持。
“《措施》坚持融合导向,聚焦产业链协同、转型深化、人才短板等关键环节精准施策,并将文化科技特派团等创新机制固化提升,通过政策集成与资源统筹,努力为文化与科技的深度融合营造良好生态。”该负责人说。
作者:张福财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发布时间: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