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记者从深圳市委宣传部获悉,2021年度深圳市支持实体书店发展资助开始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8月3日至27日。
依据《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办法》,本次扶持计划资助对象是在深圳市内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持有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固定场所,从事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等出版物零售业务的各类市场主体(包括企业法人和个体经营者)。根据申请单位的经营规模将资助对象分为A、B、C三类:出版物经营区域面积在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为A类;出版物经营区域面积为300平方米至3000平方米(不含)的为B类;出版物经营区域面积为50平方米至300平方米(不含)的为C类;连锁书店由总公司统一申报,各连锁店经营面积合并计算。深圳市委宣传部按照书店出版物经营区域面积对拟资助的实体书店进行资助,资助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80元,每个申报单位(含统一申报的连锁书店)每年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同一申报单位资助时间不能超过连续3年。
此外,深圳市委宣传部对实体书店的申报条件做出相关规定:运营满1年(本次资助活动起始日前一年度),以出版物发行为主业,出版物区域经营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年出版物销售额不低于5万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锁书店需在深圳市各区出版管理部门备案),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通过上一年度发行单位年度核验;依法合规经营,新建书店1年内,其他书店2年内未受到各级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处罚,且无其他违法违规记录;1年内未享受过深圳市级财政资金给予运营补贴、经营场所租金减免及其他经营性优惠;深圳市委宣传部认为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据悉,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单位在线下载《深圳市支持实体书店发展资助申报表》,填报并打印纸质文件,备齐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一式三份,加盖公章。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时,工作人员验原件存复印件。申报单位提交书面材料后,须经初审、现场考察、专家评议、查重查违、深圳市委宣传部审议、社会公示、下达资金计划等一系列流程,才会拨付资助经费。
作者:徐平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发布时间: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