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24 字体 [ ]

1.主送单位为国家新闻出版署,应有版头、标有文号、公章齐全,请示文种;

2.正文应载明申请单位名称,拟申请从事教科书业务的专业范围,并就该单位近3年来有无违规情况的作出说明;

3.正文后附联系人和电话;

4.报送材料为A4纸规格,一式一份,无须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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