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经营审批事项
进口出版物目录备案核准

设定依据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4号)第四十六条。

许可条件

符合《出版管理条例》的规定。

数量限制

无限制

许可程序

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应当在进口出版物前将拟进口的出版物目录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许可期限

自申请材料齐全之日起5个工作日

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1.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请示文件;详细说明

2.进口出版物目录审读报告;详细说明

3.出版物目录等相关信息;详细说明

4.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书格式文本

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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